数学学院(珠海)关于评选2021届 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侯博文

毕业年级博士、硕士、本科生: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学校决定在2021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落实“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以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优良学风校风为导向,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附件1)。

三、名额分配

各培养单位国(境)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的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今年各类型学生毕业总人数(含申请延读并于今年毕业的学生)的5%,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按一人推荐。  

四、评选程序

1)通知发布:5月下旬,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评选通知。

2)学生申请:6月10日中午12: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压缩打包提交至电子邮箱houbw3@mail.sysu.edu.cn 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评选。

3)学院学工办初审:610-612日,通过学院民主评议后,形成本单位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公示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在615日前将通过OA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4)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621-22日。

5)学校审议并公示结果:6月下旬。

6)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结合毕业典礼组织表彰:626-27日。

五、相关要求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质量。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0-84112767

监督举报邮箱:sysuszb@mail.sysu.edu.cn

 

 

数学学院(珠海)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侯博文,联系电话:0756-3668232)

 

附件一:《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2021修订稿)

附件二: 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三: 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