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珠海)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建立以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潜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奖助学金评选机制,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及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评审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的相关要求,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评制。围绕参评研究生2021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由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达名额指标,名额分配如下:
2019、2020、2021年年级博士生,二等奖助金5名。
未或批评一等、二等奖助金同学,符合参评条件的,自动获评三等奖助金。
2022级博士研究生,一等助研金4名。
未获评特等、一等助研金同学,符合参评条件的,自动获评二等助研金。
注:2019、2020、2021级具体评审名额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调整。
四、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根据申请人上一学年(新生根据综合考核)表现,对于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与招生考试相关的成绩及考核评价。
申请人以PPT 形式进行答辩陈述,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汇报内容包括学业情况、学术成果、学术会议等,委员会参考申请人学业成绩(新生参考综合考核)及学术成果综合进行评定、择优推荐。
一等奖助金或校长奖学金: 学业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等奖助金或一等助研金: 学业成绩优异,学习、科研枳极热情,具有较大学术发成展潜力
三等奖助金或二等助研金:符合评审资格,未获得一等、二等奖助金;符合评审资格,且未获得校长奖学金、一等助研金。
博士研究生综合评审参考因素
1.取得重大科研论文成果或突破的申请者优先推荐
2.已发表论文(含在线发表)的申请者优先推荐。
3.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并作报告的申请者优先推荐,参考会议情况、会议报告、参会数量等情况综合评议。
4.公共必修课加权平均分排名靠前的申请者优先推荐。
详见附件1:《数学学院(珠海)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五、评审组织、程序与时间安排
1. 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于9月20日17:30前提交至海琴2号A467,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houbw3@mail.sysu.edu.cn.
2. 评审组织
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开展研究生奖助金初步评审并公示,提交研究生院复核后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数学学院(珠海)学工办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