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增补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王琪

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学生〔2024〕403号),结合我院实际,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补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要求
1.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政策执行,认真组织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中大学生〔2017〕22号)进行处理。
3.本次增补的各类奖学金均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的”奖学金”板块(https://xgxt.sysu.edu.cn/main/#/index)开展评审,学生须在系统上逐项申请,未申请则默认不参评该项奖学金。

三、参评基本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2.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3.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4.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5.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时间需要30小时以上,或因公益表现突出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不含校内职能部门)。
6.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四、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及参评条件
增补名额:7名
参评条件:
除上述参评基本条件外,申请国家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10%(含10%)(见附件1),同时获评当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同学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
注:第一批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需重新申请。

五、其他奖学金名额变化
因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可能会导致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社会捐赠奖学金的变动。如果原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得者获评国家奖学金,相应各项奖学金重新评选。若原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社会捐赠奖学金获得者未获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社会捐赠奖学金不作重新评审。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两类,对于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排名前50%(见附件1),通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勤俭节约,生活简朴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
注:满足上述参评条件的同学均可在奖学金系统上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将根据综合测评排名依次分配励志奖学金名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
(二)、捐赠奖学金
本次有可能涉及增补捐赠奖学金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       名额
小米奖学金(校级)    5000元    1


社会捐赠奖学金评选要求请见附件2.

六、各类奖学金兼得原则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2.每位学生最多只能获评一项校级捐赠奖学金;
3.国家设置的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校级捐赠奖学金和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5.院级捐赠奖学金与校级捐赠奖学金不可兼得。

七、各类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申请时间:11月1日--11月5日12:00
1.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
申请人应根据下达的各项奖学金名额,对照相应奖学金的评选要求,2024年11月5日12:00前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 https://xgxt.sysu.edu.cn/main/#/index)上完成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并于11月5日12:00前提交相关纸质佐证材料至海琴2号办公室A420-A8桌。
2.捐赠奖学金
申请人按照附件2中的要求,在中山大学统一门户的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的”奖学金“模块( https://xgxt.sysu.edu.cn/main/#/index)完成相应奖学金的申请。
注:小米奖学金需要填写附件3。
(二)、评审及公示:11月6日--11月8日
学院完成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含奖学金系统),并对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提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学工办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