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英语》及各类通识、辅修重(缓)考的通知
请各校区的学生按照以下的时间、地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珠海校区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考试地点 |
15级毕业班17、18级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学生。(含各类公选、辅修的学生)。 |
第四周 2019年3月18日-21日(周一至周四)
下午: 2:30—4:3030 |
星期一考第一册和第二册(全新版+先锋、新标准) |
3月18日 待定 |
星期二考第三册(全新版+先锋、新标准) |
3月19日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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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考第四册(新标准)) |
3月20日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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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考各类提高阶段课程(含17级B级班及各类辅修、通识课) |
3月21日 待定 |
注:1、15级毕业班、17、18级大学英语及各类公选、辅修的学生,17、18级在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即上学期)不及格的同学需参加本次重考。请同学们先查清楚缺少大学英语哪个学期的成绩。希望有关同学重视此次重(缓)考机会,过期不候,若无故不按时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机会,按旷考处理,不另行安排重(缓)考。
2、除部分提高阶段课程及水平测试以外,第一至第四册的大学英语基础阶段课程均不考听力(全新版、新标准教程的考试)。请学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明清楚当学期自己所修的教程。
3、请自带铅笔、橡皮等文具,必须持本人的有效学生证、校园卡及身份证参加考试,否
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规定,重(缓)考不能多次申请,请学生查清楚自己重考《大学英语》的次数,不能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重(缓)考,一旦查出超出次数则后果自负,本次考试成绩视为作废,不做记录。
南校园、东校园、珠海校区15级、17级、18级的考试分别同步进行。
5、于3月8日(周五)前公布名单在教务部网站的教务信息发布栏及外国语学院网站。
请各院系教务员老师通知有需要重(缓)考的学生,也请同学们互相告知。
外国语学院外语教学中心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