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珠海)关于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刻苦钻研、追求卓越,根据《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为了更好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如有不一致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一、奖学金参评条件及要求
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评选依据《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放于群文件,请认真阅读)。
学生参评各类奖学金需满足以下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尊师爱校,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
4.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5.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含公选、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6.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申请免测成功者除外);
8.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9.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时间需要30小时以上,或因公益表现突出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不含校内职能部门)。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二、综合测评计算方法
综合绩点=原始绩点+德育绩点-扣分绩点;
(1)单科原始绩点:若原始成绩(百分制)小于60分,则原始绩点为0;若原始成绩(百分制)大于或等于60分,则原始绩点=(原始成绩-50分)/10;
(2)学年原始绩点:各科目绩点分别乘以对应科目学分后求和,再除以该学年总学分,所得值即为学年原始绩点;
(3)原始绩点核算科目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三部分;
(4)经教务部门负责批准的缓考学生,且缓考科目不超过应考科目总数的 50%者,可以用已参加的考试科目成绩参评奖学金,其缓考的成绩列入下学年度奖学金评选。缓考科目超过应考科目的 50%者,参与下一学年度奖学金的评选;
三、德育加(扣)分
1.德育加(扣)分办法:
(1)德育(扣分)绩点=德育加分(扣分)/10
(2)德育加分原则将紧扣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下设三个一级指标“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各加分项详见附件一第七章。
(3)德育加分幅度:德育加分上限为6分,超过6分按6分计算;且德育绩点不得超过学生原始绩点的20%。如某同学原始绩点为2.0,则其德育绩点上限为2.0*20%=0.4,即德育加分不得超过4分。
(4)扣分项目包括课堂考勤、全员讲座/会议/活动、宿舍检查等(具体扣分细则见附件1第七章)。
2.各种活动、赛事、项目等级的划分,主要按照以下三种方式综合评定:(1)主办方的性质和等级;(2)奖状上盖章等级;(3)参与受众的范围,且原则上活动、赛事、项目等级不得超过参与受众的范围。
3.获奖证明材料中必须有本人姓名及获奖名称(等级)在内,否则不予加分,请提前自行联系主办方提供证明。
4. 德育加(扣)分及公益时计入时间为评选年度开学第一天至暑假最后一天(以校历为准);其中,公益时不进行跨学年拆分,部分暑期活动(三下乡、支教、迎新志愿者等)公益时及因客观原因未在上一学年使用的德育加分材料,可顺延至下一学年度的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中使用。
注1:参评所有奖学金都需要提交公益时证明材料,提交方式见附件2,不符合上述认证时段内的公益时材料无效。
注2:加分必须提交相应证明,暑期请大家准备好各项加分证明,提交时请一并附上《数学学院(珠海)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一览表》(附件3)
四、公益时认证规定
公益活动泛指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保证学生安全和维护学生权益的前提下组织进行的,并利用个人时间、经历、技能、资源,自愿、无偿地服务于社会生产、生活和他人的行为。活动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社会治安、帮助他人、社会援助、勤工助学公益岗及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等。
有效公益时认定包括符合认证时段内的下列公益活动:
(1)在数学学院(珠海)公益时平台录入的公益活动;
(2)未在数学学院(珠海)公益时平台录入,而在i志愿公益时平台录入的公益活动;
(3)其他可被证明且具有有效证明材料的公益活动。
注:原则上属于上述第(2)(3)项证明材料,需于9月6日前根据附件2指引,统一录入数学学院(珠海)公益时平台,确有客观原因无法录入的可以在9月6日前提交证明材料至海滨红楼6号105室。
五、特别注意事项
1. 参评各类奖学金都需要提交公益时证明材料,其中对专业发生变更的同学,原则上在其年度就读时间长者学院、专业参评奖学金。
2. 有加分争议或者需特殊说明的在综合测评方法中没有相关加分细项的活动,由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学院评议小组审核。
3.各类奖学金兼得原则见附件1第三章第二十条。
4.学生所获“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只能较以原始绩点排名所获等级上下浮动一级(详例见附件1第七章第三十三条)。
5.参评2018-2019学年度所有类型的奖学金都需准备好所有加分及公益证明材料,加分及公益认证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的加分及公益补认证!因自身原因错过公益时和德育加分认证而影响参评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6.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2018-2019年度奖学金评选时间安排表
评选阶段 |
时间 |
负责组织 |
具体事项 |
提交认证材料 |
8月25日-9月6日 |
团委公益部 |
核对个人公益时平台数据;个人提交公益时证明材料;补录未及时录入的公益时 |
各班综测评审小组 |
提交德育加分材料至各班评审小组 (首页附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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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材料初审 |
9月7日-9月9日 |
团委公益部 |
公益时证明材料审核录入 |
各班综测评审小组 |
各班组成综测评审小组,进行德育加分认证材料评审,并收集存在异议的加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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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核对 |
9月10日-9月12日 |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
公益时及德育加(扣)分公布,并收集反馈意见(受理期间仅接受计算有误的修改) |
认证材料终审 |
9月16日-9月20日 |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最终审核 |
奖学金评审 |
9月20日之后 |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 |
根据学校通知完成后续奖学金评选工作 |
附件1: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数学学院(珠海)公益时证明材料提交指引
附件3:数学学院(珠海)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一览表
数学学院(珠海)学工办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