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珠海)关于做好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缴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按属地管理原则,珠海校区学生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现将参保及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年度
珠海市医保年度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二、医保费用
(一)珠海市医保费180元/人•医保年度。
(二)参加珠海医保免缴医保费说明:
低保对象或优抚对象的学生可申请免缴医保费用。申请人须于2019年7月20日前提交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证件(有效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优抚证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至珠海校区卫生管理部李医生,电话:0756-3668995。提交的资料经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个人可免缴医保费。
三、参保
(一)在校学生和休学学生参保
学校将于8月23日统一从学生本人用于学校代扣代发的银行账户中划扣医保费。公医办上传扣费成功的学生数据到医保局或社保局网办系统进行参保缴费;扣费不成功的学生,则暂停参保,不享受医保待遇。学校统一划扣医保费不成功的在校学生及休学学生如需参保,请务必于11月15日前自行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sysu.edu.cn)完成网上缴纳医保费手续,逾期不交费者,则视为放弃参加学生医保,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额自付。
学生因有其他医疗保障、个人原因或根据学院安排到境外就读而不愿参保的,本人需在2019年7月20日前提交《中山大学全日制学生不参保确认书》(附件1)至公医办。
(二)在职、委托培养等研究生、外校交换至我校学习的学生及外籍留学生默认不参保,如需参保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到公医办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四、调整参保校区(园)
因学习、实习、住宿或就医等原因,珠海校区学生需调整到广州市参保的,或珠海和广州两地同时参保的(以下简称“两地参保”),请填写中山大学在校学生调整参保校区(园)统计表(附件2),于2019年7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peidan3@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注明“XX-调整参保”)。
逾期不提交调整参保校区(园)的,默认按照教务部或研究生院系统设置的校区(园)进行参保。调整校区(园)参保后,医保年度内不再进行变更(学校统一安排搬迁除外)。
五、医保空档期学生医疗费用报销
从7月1日起,珠海市医保系统对大学生医保进行自动停保。对于新学期继续参加珠海医保的学生,在7月1日至参保缴费成功期间,将出现医保空档期,待参保缴费成功后,空档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珠海市医保政策进行追溯报销,报销指引详见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山大学全日制学生不参保确认书
2.中山大学在校学生调整参保校区(园)统计表
3.参珠海医保学生的空档期医疗费用报销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