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五四评优的通知
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基层组织充满活力,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全团“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我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工作,《数学学院(珠海)“五四评优”评选制度》(以下简称《评优制度》)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申报
(一)名额分配
设立院级红旗团支部3个,择优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
(二)申报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校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5)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7)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有较好影响。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8)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
(9)符合《评优制度》“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三)评审方式
1.填写《2018-2019年度“中山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群内共享)并同时提交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4月20日23:59前发至邮箱sysuzmath_tuanorg@163.com,纸质版交团委组织部部长秦璇同学。
2.各团支部于全院大会上进行支部风采展示,学院组织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团委书记、班主任及团员代表等共同对各团支部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综合全院大会投票结果,评定院级红旗团支部,择优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3.投票方式:全院大会时各个班选出25名投票人,每人至多投两票。请各支部团支书将确认下来参与投票的名单在4月20日23:59之前发至组织部公邮sysuzmath_tuanorg@163.com。
二、先进个人申报
(一)名额分配
每个本科生团支部设立院级优秀共青团员3或5个(详见群文件《数学学院(珠海)2019年五四评优计划》)、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1个、院级优秀学生干部3个;研究生团支部设立院级优秀共青团员2个、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1个、院级优秀学生干部1个;院团委设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5个、积极分子若干;院学生会设院级优秀学生干部5个、积极分子若干;院传媒中心设优秀学生干部2个;数马班设院级优秀共青团员5个、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2个。各团支部择优推荐校级名额另行通知。
院级和校级的先进个人荣誉不可分别叠加,如不可同时获得院级优秀团干与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同时获得校级“百佳”团支书和校级优秀团员,但可同时获得校级“百佳”团支书和院级优秀团干等。
(二)申报条件
1. 优秀共青团员
(1)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并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良好,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校级优秀共青团员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或原始绩点排名本专业60%以内);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符合《评优制度》“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注:保留团籍的党员可参与评选。
2. 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方案;
(2)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各级团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现职团干部,截至2019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半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6)符合《评优制度》“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注:担任团支部、团委、数马学堂学生干部者参评“优秀共青团干部”。
3.优秀学生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方案;
(2)工作能力过硬。在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各组织的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组织工作中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优良。具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工作踏实,能积极完成学院给予的各项任务,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符合《评优制度》“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注:担任班委、学生会、传媒中心学生干部者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4. 院级优秀团支部书记、校级“百佳”团支部书记
(1)具备上述“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
(4)工作开拓创新,在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5)截至2019年4月30日,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校级“百佳”团支部书记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本专业30%以内(或原始绩点排名本专业60%以内)。
5.院级学生活动积极分子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
(2)学习成绩良好;
(3)具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工作踏实;
(4)积极参加各项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生活动。
6. 以下情形不得参加评选
(1)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记录;
(2)该学年曾受学校纪律处分;
(3)曾有严重违反团组织生活纪律记录;
(4)该学年所学科目有重修者。
(三)评审方式
1.有意向竞选各项“先进个人”的同学向各班团支书、团委办公室、学生会秘书处、传媒中心主任、数马班班长处报名,各组织需于4月20日前根据《评优制度》召开全员大会,进行推优选举。
2.获评校级荣誉的同学,需填写相应申报表并同时提交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4月22日24:00前发至邮箱sysuzmath_tuanorg@163.com,纸质版交至团委组织部部长秦璇同学。
3.“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员将于全院大会上进行风采展示,学院组织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团委书记、班主任及团员代表等共同对各人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推选。
三、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的书面材料标题一律采用黑体三号字,正文部分采用宋体四号字,24磅行距;表格正文部分一律采用宋体五号字,单倍行距,同时不改变表格原有页面布局。
共青团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