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研修人员出国(境)协议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0-24
根据《中山大学教师出国境(境)事务管理办法(试行)》(中大人力资源〔2016〕18号)第十四条规定,获批出国(境)研修人员出国(境)前应与院系签订出国(境)协议,完成协议约定的研修计划及院系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履行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
中山大学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协议书模板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JinXiuPeiYang/201710/775.html
按期回国承诺书模板http://rsc.sysu.edu.cn/Soft/Teacher/JinXiuPeiYang/201710/776.html
联络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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