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珠海)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数学学院(珠海)实际情况(以下简称“学院”),制定我院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收办法。
一、招收计划与相关说明
(一) 学院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共计20名。分专业招生情况如下:
招生学科方向代码 |
学位类型 |
招生学科(不分方向) |
接收免试生计划(不含直博生) |
070100 |
学硕 |
数学 |
13 |
025200 |
专硕 |
应用统计 |
7 |
(二)推免生招生类别均为非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硕士学位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
二、招收对象与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条件。
三、推免生申请材料
(一)下列申请材料原则上需以PDF形式上传“推免服务系统”,在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后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1.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3.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二)申请者接到复试通知后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及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教务秘书审核。
(三)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如不属实,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者所在学校,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四、报名及复试录取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系统开放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 报名程序
1.申请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 申请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我校各招生单位的报名、确认复试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不尽相同,请申请者密切关注各招生院系在“推免服务系统”及单位网页上公布的招收推免生的相关要求。详细的注册、报考指南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
(二)复试
1.复试小组主要考察申请人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免试生外语应用能力、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由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增加笔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时间不少于十分钟。
2.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免试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免试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复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免试生的最终复试分数。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中山大学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 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 2 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
1.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待录取的免试生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差额录取。
2.推免生复试后可登陆系统查看复试成绩及录取状态,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收到短信通知18:00前,在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者我院可能会撤销其待录取资格。完成确认者不可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五、学费及奖助金
(一)推免生入学时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 网址 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推免硕士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
(三) 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的相关内容。
六、其它相关说明
(一)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再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二)拟录取的校内免试研究生,均须签署《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就读承诺书》。
(三)出现以下情形者将被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四)若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后期有变化,学院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本校实际作出政策调整。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756-3668382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中山大学珠海校区海琴2号A462数学学院(珠海)研究生办公室
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