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珠海)关于评选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位毕业年级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学校决定在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1)和《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附件2)。
补充说明: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博士生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奖助金,2021级及此前年级具体指一等奖助金、二等奖助金,2022级及此后年级具体指校长奖学金(特等)、一等助研金。
三、名额分配
毕业年级,班级(培养层次) | 拟推荐名额 |
2025届 数学与应用数学(本科) | 2人 |
2025届 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 | 2人 |
2025届 数学(学术硕士研究生) | 1人 |
2025届 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 1人 |
2025届 数学(博士研究生) | 1人 |
四、评选程序
(1)通知发布:5月上旬,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布评选通知。
(2)学生申请:5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发送至辅导员周老师邮箱【zhoujf@mail.sysu.edu.cn】;
(3)学院初审:5月21日-5月26日,学院依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1)及《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附件2),落实优秀毕业生申请及审核工作,形成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公示结果。
(4)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6月上旬。
(5)学校审议并公示结果:6月中旬。
(6)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结合毕业工作组织表彰:6月下旬。
五、相关要求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质量。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756-3668836
监督举报邮箱:zhoujf@mail.sysu.edu.cn
数学学院(珠海)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
附件2:《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附件3:《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