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珠海)关于视熙奖学金(院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琪

各位同学:

根据评选工作安排以及《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视熙奖学金评选细则(2025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视熙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视熙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视熙奖学金评选细则(2025修订版)》。

  1. 奖项设置

序号

培养层次

名额设置

1

2021级本科生

4

2

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硕)

1

3

2024级硕士研究生(专硕)

1

备注:

视熙奖学金兼得原则:1.在校期间曾获国家奖学金者,不参与本奖学金评选;2.不与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选时其他捐款奖学金兼得。

三、视熙奖学金参评方式

申请人根据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并对照评选要求,在2025年5月20日17:00之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到周老师邮箱,文件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zhoujf@mail.sysu.edu.cn

四、视熙奖学金评选程序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17:00;

学院初评及公示时间:学院完成初评后公示3个工作日;

 

                  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学工办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