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 《大学英语》重(缓)考的通知
请各校区的学生按照以下的时间、地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珠海校区考试安排)
考试对象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考试地点
14级毕业的学生、16、17级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学生。含16级没参加水平测试)
第三周
2018年3月26日-29日
(周一至周四)
上午:
8:30-11:30
下午:
2:30-5:00
公共教学楼F208室
联系人:
陈老师
TEL:0756-3668256
020-84111959
第七周
2018年4月16日-19日(周一至周四)
下午:
2:30—4:30
星期一考第一册和第二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16日 F206
星期二考第三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17日F206
星期三考第四册(全新版、新标准)
4月18日F206
星期四考各门后续课程(含17级A级班)、16级水平测试)
4月19日D504
D506
D508
注:
1、16、17级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即上学期)大学英语成绩不及格的同学需参加本次重考,以及14级毕业生。15级不参加本次重考,待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安排。请同学们先查清楚缺少大学英语哪个学期的成绩。希望有关同学重视此次重(缓)考机会,过期不候,若无故不按时参加重(缓)考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机会,按旷考处理,不另行安排重(缓)考。
2、除部分后续课程和17A级《学术交流英语》和16级的水平测试以外,第一至第四册均不考听力。第一至第四册有全新版和新标准教程的考试,请16级和17级学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明清楚当学期自己所修的教程。
3、请自带铅笔、橡皮等文具,必须持本人的有效学生证、校园卡及身份证参加考试,否
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按规定,重(缓)考不能多次申请,请学生查清楚自己重考《大学英语》的次数,不能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重(缓)考,一旦查出超出次数则后果自负,本次考试成绩视为作废,不做记录。
南校区、东校区、珠海校区14、16级、17级的考试分别同步进行
请同学们互相告知。
外国语学院外语教学中心
2018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