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珠海)关于2018学年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学生工作管理处关于做好2018学年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新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绿色通道
为保障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批准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缓交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核实后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指导学生申办各类资助项目,成功办理缓交的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缴纳相应费用。
(一)缓交对象及缓交标准
1.全日制本科生
(1)已经申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住宿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缓交超出贷款额度的住宿费。
(2)未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缓交学费。
(3)未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请申请人提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辅助证明材料,如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与学院联系说明。
2.非定向就业(专项计划除外)全日制研究生
(1)已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非定向就业(专项计划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住宿费(缓交费用的总金额不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2)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可申请缓交部分或全额学费。
(二)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于2018年8月20日至8月28日登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申请,无法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的学生,可在报到当天到校时登录网站进行申报(已在《新生入学指引》中印发给新生);
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不能在迎新系统上提交申请,学生需向学院提交《中山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附件1),以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辅助证明材料,如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与学院联系说明。
2.学院审核
2018年8月20日至8月29日期间,学院在迎新系统上审批新生的申请,在系统上需完成辅导员初审以及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两个步骤;
9月2日之内,学院核实了解不能在迎新系统上提交绿色通道申请的研究生(指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的情况,报送电子版《2018学年缓交学费、住宿费特殊情况学生汇总表》(附件2)至邮箱xsczxj@mail.sysu.edu.cn。
3.学生处审核
4.缓交部分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应按照新生入学指引中的缴费方式自行缴纳缓交额度之外的剩余费用。
注意:学生医保费不纳入缓交范围,全体新生需自行缴纳。未及时缴纳剩余费用的学生将影响注册及选课,请按时缴纳剩余款项。
二、新生补助
(一)补助对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科新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二)补助标准
本科新生补助额度为一次性1000元/人。
(三)补助名额
不超过5人
(四)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新生于8月20日到8月28日内登录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申请。无法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的学生可在报到当天到校时登录网站进行申报;
2.9月4日之内学院在系统上提交本单位通过审批的名单,在系统上需完成辅导员初审以及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两个步骤。
3.学生工作管理处复核并公布新生补助名单;
4.会计核算处发放补助金。
数学学院(珠海)
2018年8月17日
联系人:裴老师 联系方式:0756-3668232 联系邮箱:peidan3@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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