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珠海)关于做好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和同学: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类别
1.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进行,其中直接攻博生在第三学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生在博士入学后第一学年春季学期进行。
1)2023级所有博士生(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除外);
2)2023级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获批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除外);
3)2022级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的博士生;
4)2024级入学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生;
5)获批延期中期考核到期及以往其他应考核但未考核的研究生。
2.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企业)导师应参与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工作,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该专业学位教指委对培养工作、培养方案的规定、要求执行。
二、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遵守学术规范及学术诚信情况;课程学习成绩、学业完成情况及科研能力考察;开题后,科研及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内容。
中期考核以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考核小组成员提问,研究生答辩。硕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15分钟;博士生考核时间(含汇报及答辩)一般不少于40分钟。
填写数学学院(珠海)研究生中期考核答辩记录表(见附件),完成所有的签名后送到学院统一盖章(提交日期待通知)。
其中,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
三、研究生一般不得延期中期考核,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者,经导师和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延期,但须明确延期截止时间,从严审慎审批。
除因重新开题、休学、出国交流等原因,申请推迟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一般不得延期中期考核。在达到学校规定的中期考核时间节点时,研究生无论开题与否,培养单位都应该为研究生组织中期考核。
申请延期考核的学生本人须明确推迟时间,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申请推迟中期考核,但中期考核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完成。
四、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研究生中期考核的所有环节应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未缴费、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中期考核。
五、时间要求:
1、学院已经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为应考核研究生做出考核安排。应考核研究生应在线下考核答辩前,在与导师及负责考核组织的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在平台填写考核答辩相关信息,其中答辩时间、地点务必准确。平台将归集答辩时间、地点信息,在平台公告。届时将有其他学生、导师及学校派出的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前往旁听。
2、202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中期考核工作。
数学学院(珠海)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