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学院(珠海)关于做好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叶海霞

数学学院(珠海)关于做好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规定,结合学院研究生培养的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学年秋季学期开题报告工作。
一、开题报告对象
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其中直接攻博生在第三学年秋季学期、硕博连读生在博士入学后第一学年秋季学期进行。本期应开题研究生包括:
1. 2023级所有博士生(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除外);
2. 2023级所有硕士生(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获批硕博连读资格的除外);
3. 2022级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的博士生;
4. 2024级入学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生;
5. 获批延期开题后到期及其他情况应开题的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第七条规定,研究生开题报告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开题报告在公开答辩前,须先经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员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开题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审核结果签字确认。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公开答辩环节。
本次开题报告时间安排如下:
2024年12月6日前,应开题研究生填写开题报告审查表(附件1)、开题报告(附件2),请导师签名,提交纸质版到学院462办公室;
2024年12月7日-10日,学院党委审查小组对开题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进行开题。研究生可到学院462取回签字盖章的开题报告审查表;
2024年12月11日-29日,由导师自行组织开题,开题报告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由至少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答辩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研究生开题报告,研究生导师可作为答辩专家小组成员(导师不能作为组长);答辩过程需填写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附件3),答辩专家小组及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字;
2024年12月30日-31日,开题答辩完成后,研究生应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 填写开题报告信息,并将签字盖章的审查表、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及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扫描上传附件,提交导师、学院审核。
三、其他说明
1. 研究生一般不得延期开题报告。
2. 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
3. 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可在第一次开题3个月后,12个月内重新开题一次,其中期考核时间相应顺延。

附件:1. 数学学院(珠海)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查表
     2. 数学学院(珠海)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
     3. 数学学院(珠海)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记录表
数学学院(珠海)
2024年11月30日